谁知道狗尾草的花语
已有12684人申请
光速的限制是否限制了外星文明发现我们的存在
从一定的角度上看,是这样的。
根据现代观测证明,宇宙天体之间的距离是非常遥远的。比如距离我们最近的除太阳外的恒星有4.22光年,这是个什么概念呢?人类目前最快的探测器每秒能飞20多千米,从北京到上海也就需要1分钟的事,但是要飞到最近的恒星大约要5万多年。
然而这颗恒星周围是否存在生命还不一定,根据对生命存在概率的分析,银河系中几千亿的恒星,恐怕可以在其附近产生生命的也并不多。根据推测这个数值上下差异很大,最少的估计有几十个,最多的有几十万个,而就按最多的算,那么在银河系这么大的空间中,几十万个有生命的星球之间的距离也是相当大的。
而且,有生命与有高级生命又是一道门槛,所以,即便有类似地球生命这样的存在,那么可能两个生命星球之间的距离也要数百甚至数千光年。
然而,今天的人类,连太阳系都无法离开,更不要说更远的星球了。
因此,这种距离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不同星球生命之间的联系。除非是科技发展到非常高的程度,可以进行星际探索,那么才有可能遇到其他文明。
不过,智慧生命的演化也同样存在风险,就像人类内部的战争,疾病等因素,所以人类未来能发展到什么程度都是一个未知。
这样看来,能进行星际航行的生命就更加稀少了,所以说光速和距离限制了生命之间的交流,是有一定的道理的。
时常感到孤独,应该找个伴么
正方四辩冯一尧问候各位
(曾學長為了讓您能更方便有效的閱讀,我們正方每段表述在簡體字下面都有繁體字版。祝您閱讀愉快。)
今天的辩题是让我们讨论感到孤独应不应该找个伴儿。对方主辩在解读辩题时与我方的差异还是比较多的,不过有些差异对方没有在后面的论中提到,我方也就不展开讨论。双方比较大的分歧点在于对“找个伴儿”的定义,对方辩友认为找个伴儿就是找个爱情伴侣,并且立论中的二三点都是基于此来谈的。但依据常识我们都知道找个伴儿可以是爱情伴侣但不限于此,我方的二三辩已经详细的告诉您方,这个伴儿还可能是朋友,是宠物、是一片山水等等。您方对孤独的定义是复杂而广泛的,比较符合常规心证,但您方对伴儿的定义却是简单而狭窄的,也并没有很强的心证支持,以狭窄的伴儿应对广泛的孤独当然会得到您方的观点。但您方需要告诉我方的是,您方为什么单单只谈爱情伴侣,难道一个人的生命中只有爱情么?这种处理的合理性在何处?而且如果您方后续的论证中提到了其他类型的伴儿,那是不是有藏论的嫌疑,这对我方是很不公平的。您方告诉我对于宠物之类的叫买不叫找,那我不想找个伴儿为何要买?那您方所谓的“找”又是何物?
再来看对方二辩的驳论,对方二辩第一点在攻击我方标准,可我却没看出这是我方标准。我方标准真的是像对方辩友所讲的吗?那您在读我方主辩的立论时大概选择性忽略了“理所应当”四个字。理所应当说明这个行为应该是符合常理,符合普遍认知的,它可能不是绝对理性的,但也绝不可能是像您方所举的完全非理性。我方说的是不过多计算得失,因为计算得太多就只能一直犹豫不决下去,永远无法做出行动。您方是在要求人们对待爱情就像计算机一样,通过纯粹的算法去找最优解,但这从来不是也不该是人类的行为。如果每一步都算的清楚,在做之前已经看清了一切,那不是人,是神。而对于神来说,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。那,如果只是一个凡人,即使你在行动前再怎么费力地思虑,也不可能知晓过程与结果,因为变数太多了。作为一个凡人,我从来不去羡慕全知全能的神,因为我知道正是由于我认识并接受自己的不完美,正是由于我不能为所欲为,我才会有渴求,我才会有去做事的动力,而在这个过程中有喜有悲,有得有失再正常不过,可以说我们今天每个人在做事之前都无法预料后续的发展。我方所说的理所应当,正是让人去追寻自己内心的声音,抛开过多的顾虑,想爱就去爱,想做就去做,一切都是那样的自然而然。对方二辩又告诉我们,你是“找”不到合适的伴儿的,只能通过“遇”来得到。这块其实有点类似有心栽花花不成,无心插柳柳成荫。这种情况当然是存在的,但是您方也不要把“目的性”妖魔化。把您方的逻辑推下去,在社会交往中,我脑子里必须是空的,不能有任何成型的想法,因为我一旦怀有目的,就得不到好结果。那今天我加入辩论队想结交一些朋友,是不是意味着因为有这个想法,怀着这个目的,我就不可能交到真正的朋友?今天您方所说的“遇”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目的的,只是这个目的在人的内心深处,或者说不是他当时的直接目的。比如,我的内心深处想找个女朋友,然后我去逛街,可能我逛街的直接目的是为了买东西并没有想着要找女朋友,但在路上我遇到了一个非常好的女孩,这正与我内心深处想找个女朋友的目的相契合,于是有了一场甜蜜的邂逅。所以,心怀目的并无罪。而且您方这种可遇而不可求,有些过分完美主义了,您方的爱情就像白莲花,在您方眼里,父母朋友介绍的对象,安排的相亲与各种相亲节目都不可能找到真爱,或者说今天世界上所有婚姻中有爱情的根本寥寥无几,但这并不符合常规认知。希望您方接下来能给出更充分的论证。
正方四辯馮壹堯問候各位
今天的辯題是讓我們討論感到孤獨應不應該找個伴兒。對方主辯在解讀辯題時與我方的差異還是比較多的,不過有些差異對方沒有在後面的論中提到,我方也就不展開討論。雙方比較大的分歧點在於對“找個伴兒”的定義,對方辯友認為找個伴兒就是找個愛情伴侶,並且立論中的二三點都是基於此來談的。但依據常識我們都知道找個伴兒可以是愛情伴侶但不限於此,我方的二三辯已經詳細的告訴您方,這個伴兒還可能是朋友,是寵物、是壹片山水等等。您方對孤獨的定義是復雜而廣泛的,比較符合常規心證,但您方對伴兒的定義卻是簡單而狹窄的,也並沒有很強的心證支持,以狹窄的伴兒應對廣泛的孤獨當然會得到您方的觀點。但您方需要告訴我方的是,您方為什麽單單只談愛情伴侶,難道壹個人的生命中只有愛情麽?這種處理的合理性在何處?而且如果您方後續的論證中提到了其他類型的伴兒,那是不是有藏論的嫌疑,這對我方是很不公平的。您方告訴我對於寵物之類的叫買不叫找,那我不想找個伴兒為何要買?那您方所謂的“找”又是何物?
再來看對方二辯的駁論,對方二辯第壹點在攻擊我方標準,可我卻沒看出這是我方標準。我方標準真的是像對方辯友所講的嗎?那您在讀我方主辯的立論時大概選擇性忽略了“理所應當”四個字。理所應當說明這個行為應該是符合常理,符合普遍認知的,它可能不是絕對理性的,但也絕不可能是像您方所舉的完全非理性。我方說的是不過多計算得失,因為計算得太多就只能壹直猶豫不決下去,永遠無法做出行動。您方是在要求人們對待愛情就像計算機壹樣,通過純粹的算法去找最優解,但這從來不是也不該是人類的行為。如果每壹步都算的清楚,在做之前已經看清了壹切,那不是人,是神。而對於神來說,這壹切又有什麽意義。那,如果只是壹個凡人,即使妳在行動前再怎麽費力地思慮,也不可能知曉過程與結果,因為變數太多了。作為壹個凡人,我從來不去羨慕全知全能的神,因為我知道正是由於我認識並接受自己的不完美,正是由於我不能為所欲為,我才會有渴求,我才會有去做事的動力,而在這個過程中有喜有悲,有得有失再正常不過,可以說我們今天每個人在做事之前都無法預料後續的發展。我方所說的理所應當,正是讓人去追尋自己內心的聲音,拋開過多的顧慮,想愛就去愛,想做就去做,壹切都是那樣的自然而然。對方二辯又告訴我們,妳是“找”不到合適的伴兒的,只能通過“遇”來得到。這塊其實有點類似有心栽花花不成,無心插柳柳成蔭。這種情況當然是存在的,但是您方也不要把“目的性”妖魔化。把您方的邏輯推下去,在社會交往中,我腦子裏必須是空的,不能有任何成型的想法,因為我壹旦懷有目的,就得不到好結果。那今天我加入辯論隊想結交壹些朋友,是不是意味著因為有這個想法,懷著這個目的,我就不可能交到真正的朋友?今天您方所說的“遇”其實也不是完全沒有目的的,只是這個目的在人的內心深處,或者說不是他當時的直接目的。比如,我的內心深處想找個女朋友,然後我去逛街,可能我逛街的直接目的是為了買東西並沒有想著要找女朋友,但在路上我遇到了壹個非常好的女孩,這正與我內心深處想找個女朋友的目的相契合,於是有了壹場甜蜜的邂逅。所以,心懷目的並無罪。而且您方這種可遇而不可求,有些過分完美了,您方的愛情就像白蓮花,在您方眼裏,父母朋友介紹的對象,安排的相親與各種相親節目都不可能找到真愛,或者說今天世界上所有婚姻中有愛情的根本寥寥無幾,但這並不符合常規認知。希望您方接下來能給出更充分的論證。
人这一辈子到底是为了什么而活着
人一辈子活着到底为了什么?为了人类延续,吃穿住行。
但是不管怎么就是不想死,灾荒年要饭吃,吃树叶树皮,吃草芽也想活着。
在艰苦困难的的时候,心中总有一个希望,苦日子快点熬过去,盼望着吃饱穿暖的日子到来,就为了这些活过来了。
等啊盼呀!日子确实好多了。但心中又想娶个老婆成个家,活的勇气又来了,开始奋斗,草房扒了盖瓦房,又娶了老婆,就是怪美。
瓦房扒了盖平房,平房扒了盖楼房,步行,自行车,摩托,电车,轿车,想活的劲头更大了。
人到中年为了老婆孩子和老人,觉得这是人生的责任,把孩子养大,把老人养到百年,是自己的任务。决不能有个三长两短,任务完不成两眼难闭。
人老了,觉得轻松了,虽说体弱多病,但思想稳定了,不下大力了,加上生活的营养,身体平衡了,就这样慢慢的支称着,能支称多少年算多少年吧!
是问这样的题,困难压着头了,有点悲观失望,要看到未来,提高勇气,解决困难,即是生命来到世上,就要完成养小养老的任务。
命运是运行着的,要坚持走下去,慢慢迎来好运。